2023/02制訂
- 目的:使聊瞭心理諮商所(以下簡稱本所)辦理場地租借有所遵循,特定此辦法。
- 適用範圍:
- 本所場地歡迎個人與團體租借,並經本所同意之學術性講座、工作坊、個別/團體諮商或其他活動。
- 凡本所辦理場地租借相關事宜之單位人員,悉依辦法之規定辦理。
- 收費標準與使用原則:
- 收費標準:
- 各場地收費介紹
編號 | 空間 | 收費 | 容納人數 | 空間設備 |
1 | 療心窩(個別諮商室) | 離峰時段: 300元/小時尖峰時段: 350元/小時 | 2 | 沙發、茶几 |
2 | 聆境(個別/沙盤諮商室) | 離峰時段: 350元/小時尖峰時段: 400元/小時 | 2 | 沙發、茶几、沙盤治療設備 |
3 | 晴空(團體諮商室) | 離峰時段: 350元/小時尖峰時段: 400元/小時 | 3-8 | 沙發、茶几 |
* 離峰時段:周一至周五 10:00-16:00
* 尖峰時段:周一至周五 16:00-20:00 ; 週六10:00-20:00
- 租借本所空間,若需本所協助行政事宜(包含收費、預約、資料管理、使用本所表單)需增加150元/時行政支援費用。
- 使用原則:
- 心理諮商請依《心理師法》第十條規定辦理。
- 申請人使用空間時,不得違反申請用途,若與事實不符抑或違背相關法令,本所得終止其借用。
- 遊戲與沙盤治療室中媒材,若為治療用途壞損請事後告知行政人員,若非為治療用途毀損,需負擔相關賠償費用。
- 空間與設備需共同維護,除事先商借的設備物品外,本所其他物品不得任意翻動與取用。另租借場地需布置或使用媒材創作,請做充分保護措施,本所禁止使用圖釘、雙面膠等影響本所之物品,若空間有毀損,需負擔相關賠償費用。
- 租借場地時若有飲食,請事前告知並請以輕食為主,於事後帶走其產生的垃圾,共同維護空間清潔。
- 凡申請人在使用場地期間,使用本所建築、設備、公物,如有毀損或不遵守場地使用管理要點致釀成災害,應負法律及一切損害賠償之責。
- 請申請人遵時,若於約定之外時間未經同意擅自進入或滯留本諮商所,可視為「侵入住宅」之犯罪行為。
- 以上如有未盡事宜,均以雙方討論之共識為依據
- 租用辦法及匯款資訊
- 申請人可先加入本所官方LINE,詢問欲租借日期與時段是否有空間,並於三日內完成匯款,使完成租借。
- 若因故取消,請於租借日前24小時通知,否仍需全額支付,申請退費需負擔30元手續費。
- 逾時超過10分鐘以上,以半小時為單位加收費用,並於當日結束後繳交費用。
- 責任歸屬
本所僅提供空間租借,凡租借本場所之單位人員若與第三者發生糾紛或應負法律責任時,一律由租借之單位人員全權負責,本諮商所不負任何責任。